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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具体时间为: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临时救助一般按不超过6个月不低于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临时救助,一般按不超过5个月不低于2个月;其他家庭(个人)临时救助一般按不超过4个月。
临时救助的标准原则上统一按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困难家庭人口数和困难持续时间三个要素计算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临时救助标准=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
重大困难救助标准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中面临重大生活困难的,救助金额可突破一般救助标准,应按分级审批权限进行审定救助金额,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中面临重大刚性支出的,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其他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其自负费用超过5万元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一般救助标准计算达不到1万元可按1万元给予救助,自负费用超过10万元可按照自负费用的10%给予临时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以上内容参考: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时救助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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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于1999年9月正式开通,原名为“北海市政府公共信息网”,2005年后改为“中国北海”政府门户(www.beihai.gov.cn)由北海市人民政府主办,北海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承办。
中新网10月27日电据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6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停止执行同一套房缴存人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选一的政策,恢复“可提可贷”。
《通知》提出,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
对无自有住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市本级(含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的单身职工为700元/月·户、已婚职工为1400元/月·户;合浦县的单身职工为600元/月·户、已婚职工为1200元/月·户。
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等批准建设文件)之日起,在不超出职工本人家庭所分摊的电梯加装费用总额(扣除财政等补贴)的情况下,缴存人可在三年内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生育二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为单身职工45万元、已婚职工55万元;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为单身职工50万元、已婚职工60万元。另外,对在北海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经备案的租房合同确定的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预售商品房按《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载时间划分,现房按《不动产权证书》登载时间划分,建房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载时间划分,大修住房按《房屋安全鉴定书》登载时间划分,2022年11月1日前的按调整前政策执行,11月1日(含当天)以后的按新政策执行。(中新财经)
职工可以在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职工缴费凭证和身份证明,到受理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生活补助费单证的手续。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生活补助费的单证;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并退回有关材料。失业保险金、生活补助费凭单证到指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费一次性发放。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和期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
扩展资料: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失业补助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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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于1999年9月正式开通,原名为“北海市政府公共信息网”,2005年后改为“中国北海”政府门户(www.beihai.gov.cn)由北海市人民政府主办,北海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承办。
机构职责:
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以推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网上办事为建设战略目标,以便民服务为建设重点,积极探索政府网站建设的新方法、新举措,不断丰富政府网站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完善在线服务体系。
目前,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已建立了八大板块,一百多个大栏目,100多个分站点,已建设成为北海市政府对外宣传北海,对内服务大众的重要窗口。
以上内容参考:北海市人民政府-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