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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务员遴选职位表,2023年四川省公安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 发布:2025-09-22 15: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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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考报名条件及职位表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将于2022年10月25日开始报名,12月3日至4日举行笔试,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为帮***生对国家公***更加熟悉,我们特对2022国家公***报名条件及职位表进行汇总,供考生参考。更多国家公***信息敬请关注中公国家公务员频道:http://www.offcn.com/gjgwy/。

2022国家公***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为帮***生对国家公***公告更加熟悉,我们特整理出2022国考各地招录情况一览表供考生参考。2022国家公***共招录16745个职位,31242人。

地区招录职位数招考人数查看详情广东***国家公***职位表-广东地区职位表北京***国家公***职位表-北京地区职位表山东***国家公***职位表-山东地区职位表浙江***国家公***职位表-浙江地区职位表辽宁***国家公***职位表-辽宁地区职位表江苏***国家公***职位表-江苏地区职位表******国家公***职位表-***地区职位表四川***国家公***职位表-四川地区职位表黑龙江***国家公***职位表-黑龙江地区职位表福建***国家公***职位表-福建地区职位表广西***国家公***职位表-广西地区职位表云南***国家公***职位表-云南地区职位表内蒙古***国家公***职位表-内蒙古地区职位表河北***国家公***职位表-河北地区职位表河南***国家公***职位表-河南地区职位表湖南***国家公***职位表-湖南地区职位表上海***国家公***职位表-上海地区职位表山西***国家公***职位表-山西地区职位表湖北***国家公***职位表-湖北地区职位表安徽***国家公***职位表-安徽地区职位表陕西***国家公***职位表-陕西地区职位表贵州***国家公***职位表-贵州地区职位表吉林***国家公***职位表-吉林地区职位表江西***国家公***职位表-江西地区职位表天津***国家公***职位表-天津地区职位表甘肃***国家公***职位表-甘肃地区职位表重庆***国家公***职位表-重庆地区职位表青海***国家公***职位表-青海地区职位表海南***国家公***职位表-海南地区职位表宁夏***国家公***职位表-宁夏地区职位表******国家公***职位表-***地区职位表总计16745312422022国家公***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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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省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省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共安排271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含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下同)遴选计划,其中,省级遴选单位计划103名,市级遴选单位计划168名;定向选调生遴选计划18名(省级遴选单位计划4名,市级遴选单位计划14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省级遴选单位面向省内各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省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省内各设区市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2.市级遴选单位面向本市所辖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市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本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选择定向职位报考,也可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但不得同时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务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市级机关单位设在所辖县(市、区)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工作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录用网(gwy.zjks.gov.cn),点击《2023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查询遴选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遴选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下载打印《2023年省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遴选职位报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成jpg或jpeg格式),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并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遴选单位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资格初审

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时起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7时。

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除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外,相关遴选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遴选职位被取消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遴选单位根据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遴选单位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向遴选单位咨询面试有关事宜。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遴选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2:1,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是否组织体检在遴选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中明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省级遴选单位在浙江省公***录用网和拟遴选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市级遴选单位在本市公***录用网站和拟遴选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二)在遴选工作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三)截至次年遴选公告发布前,省级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员的,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入围省级机关面试人员中对符合补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组织二次面试,择优转任。

(四)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扫一扫查看2023年省市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表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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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遴选有各省份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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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央遴选职位表

作者:佚名更新日期:2022-12-03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代丽丽

《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刚刚发布。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遴选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2年11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3,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8:00至11月1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后2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部门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2022年11月29日8:00至12月3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副处长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遴选或者选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各部门网站和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将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者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中央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网站、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或者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各部门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长及以上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开遴选或者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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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遴选报名步骤?-》》》2022中央遴选公务员公告已于10月28日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

[***]中央遴选公告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2类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必须具备的条件,另一个条件是3年公务员或者是3年参公经验二选一

[***]公务员遴选年龄条件限制多少岁?-》》》四川: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河北: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安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之后出生),特殊急需专业人才的职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2016中央机关遴选公务员有哪些岗位-》》》1.2016中央机关遴选公***职位分为:处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比如:“科学技术部社会发展科技司”社会事业处副调研员;“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宣传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等.2.具体职位信息可查看职位计划表.

[***]2022选调生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选调生报考时间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8:00至11月17日18:00.报名方式:登录“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报名.笔试时间:2022年12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

[***]2020遴选和选调有哪些职位类型?-》》》遴选和选调有国家和地方之分,看你说的是哪一类.

[***]中央遴选可以调剂吗?求大神告知一下-》》》可以调剂的,如果你的所报的岗位,没有进面,那么可以选择去调剂,只要符合调剂部门的条件.最后是否会选择,就是看谁的笔试分数高了这个是调剂的职位表,可以看下【2020中央遴选】公选王发布2020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调剂职位表http://lx.gongxuanwang.com/lxzx/lxksgg/zyjglx/60505.html

[***]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是什么?有详细的介绍么?有限制吗?-》》》针对2019年国家公务员公告来讲:一、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副调研员和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公开选调职位包括调研员、副处长和副调研员....

[***]《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几月份报名几月份考试,什么学历以上的公务员能考?-》》》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将在今年10月中旬开始报名工作,11月组织考试,报考条件如下:(一)报考范围: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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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公务员2023年职位表

38家市直机关(单位)51个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62个计划,其中,1个职位2个计划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2006年,国家公务员法实施后,除行政机关外,中国***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公务员队伍,比如组织部、宣传部、党史研究室、文献研究室等等。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

2023年四川省公安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四川省公安厅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以下职级职位,共66个职位、137个遴选名额,其中公安厅所属单位(部门)共59个职位、130个遴选名额,四川***学院共7个职位、7个遴选名额。

遴选职位常驻地为公安厅所属单位(部门)工作地。

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转任政策,公安厅可对所属单位(部门)民警的工作地进行调整。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下同)。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

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已授衔的公安民警,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评授过***的人员,其他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已授衔的公安民警报考部分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

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

学历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配偶、子女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境)外定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月9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联系咨询。

2.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全面填写《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8:00。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

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2月11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心理素质测评费为每人80元)。

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2月16日-18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

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体现公安工作特点。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3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查询。

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公安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

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公安厅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根据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详见职位表备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具体测试标准和内容在面试资格复审后告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专业技能成绩×30%。

(五)体检和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依次根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体检、考察应差额进行。

体检由公安厅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通过考察。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根据人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顶岗试用。

(七)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是否递补另行研究确定。

(八)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九)公示和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有关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本公告由公安厅负责解释。

监督***:028-12389

网络报名技术

四川省公安厅

2023年1月31日

附件: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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